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以及涉及学校重大事件的处理情况

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

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预案

为有效地预防和妥善处置发生在与学院内、可能影响学院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突发性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全院各级党政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师生员工,必须以党中央关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方针为指导,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重要原则,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统一认识,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以维护学院和社会政治稳定为己任,在院党委、院长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为预防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作出应有的贡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必须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坚决完成工作任务,将事态消除在萌芽阶段,确保学院和社会的政治稳定。

二、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指挥中心。指挥中心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下设现场指挥组、思政宣传组、安全保卫工作组和后勤保障组。院指挥中心设在院长办公室(电话68836121传真68836120)。

2、指挥中心及各工作组职责

1)指挥中心:听取有关事态发生、发展的情况汇报;根据党委、院办的指示,对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决策性意见和具体工作方针;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整各有关工作机构和工作任务。

2)现场指挥组:及时收集、掌握并向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汇总情况,分析研究事态发展、变化等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为指挥中心提供正确的指挥和决策依据;根据指挥中心的指令,具体组织实施有关工作事项,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确保有关信息收集和反馈渠道的畅通。

3)思政宣传组:根据指挥中心的指令,组织思政工作人员深入事发现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宣传,以发挥化解矛盾、平息事态的作用;运用学校宣传舆论工具,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政策、法令、通告等;在特殊情况下,对宣传设备、网络设备作停机等技术处理。

4)安全保卫工作组:做好学院重点要害部位的守护保卫工作;执行指挥中心指令,完成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应急任务;制止和打击打、砸、抢、烧等破坏活动;负责与公安、安全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事态发展情况的资料和取证材料,为查处工作作准备。

5)后勤保障组:为学院生活、交通、水电、通讯、医疗救护等有关的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提供可靠保障;做好学生宿舍和教学、办公大楼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消除公共场所的非法粘贴物等。

3、学院有关单位、部门工作职责

1)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各二级学院要坚决贯彻落实指挥中心的指令,认真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疏导工作,及时收集并上报本单位的有关情况。各学院应组成年轻的党员、团员应急队伍,负责本学院教学大楼及科研、教学设备的安全守护工作,并承担指挥中心临时交办的任务。

2)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党院办、人事处、教务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后勤处、工会、团委等部门和单位必须配合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并负责做好党员、团员、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严肃查处违纪人员。

3)学院医务室,应组建医疗救护队,及时救护受伤害人员,同时做好饮食、饮用水和公共场所的卫生、消毒等工作,防止传染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

4)突发性事件发生后,网络实训中心、图书馆等单位,要做好科研要害部位及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理方法

1、具有煽动性、蛊惑性的大小字报及其他突发性事件一旦发生,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赶赴现场,全力进行疏导教育,控制事态发展。在此基础上,全力查清引起事件的原因和组织者、策划者、鼓动者,特别是对那些指使、操纵闹事的幕后人物,必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接报后,在向上级和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进一步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并责成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把闹事者与围观者分隔开来,以利个别突破,重点帮教,控制事态。

2、当闹事者在校园内集结队伍,企图扩大事态时,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立即亲赴现场,并及时组织政工干部、党团骨干、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切实做好闹事参与者的教育和劝阻工作,必要时,可通过行政手段,严正警告那些带头闹事的骨干分子。同时,立即将本单位参与闹事者带离集结地点。

指挥中心在向上级和主管部门及时报告闹事情况的同时,指示思政宣传组积极利用校广播等舆论工具,大张旗鼓地进行正面宣传、引导、促使闹事者尽早觉悟。

3、当闹事者不听劝告,肆意冲出校门,上街继续进行非法活动时,指挥中心、现场指挥组应迅速组织力量,强行制止。同时,组织政工人员跟随闹事队伍继续进行劝说,并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做好采取强制措施的准备。

4、当为首闹事者扩大事态的企图被制止时,有关单位一方面要抓住时机,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参与闹事者的教育疏导工作,消除对立情绪;另一方面要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严防个别闹事者铤而走险,制造新的事端。

5、对校园内出现的各种大小字报、标语、传单、刊物等非法、反动宣传品,各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及时进行取证,并协助后勤保障组搞好清除清理工作。

对已取证确认内容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危害的大、小字报,必须及时送交学院安全保卫处妥为收存、备查。

6、当突发性事件被基本控制时,各单位要在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继续做好教育多数、帮助少数、挽救个别、稳住大局的各项工作。同时,将本单位参与闹事的人和事等基本情况及时报告学校指挥中心。

四、纪律和要求

1、参加执行预案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泄露预案和内部秘密,严禁支持或参与闹事。

2、对突发性事件和闹事苗头,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掩盖、隐瞒或私了,必须在稳住事态、力争把闹事苗头消灭在萌芽阶段的同时,及时向学院报告。

3、预案执行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确保学院指挥中心的指令畅通。

4、执行预案起止时间,由学院党委、院长室共同决定。


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

学生重大情况处置和报告制度

为及时妥善处置学生中发生的重大情况,维护学院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情况的认定

1.在学院内外受到意外严重伤害,发生伤亡事故;

2.在学院期间发生的可能危及生命或需要立即送医救治的重大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重症支气管扩张或哮喘、肾炎、肝炎、急性阑尾炎、急性胃肠炎、肺炎、肺结核、结核型胸膜炎、癫痫、中毒,以及精神疾患等;

3.精神活性物质(毒麻药品)滥用和依赖;

4.严重心理障碍或情绪异常;

5.盗窃、失窃;

6.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

7.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强行送电;

8.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9.突发性冲突、打架、群殴;

10.擅自离校(包括夜不归宿)连续两天以上;

11.其他危及学生安全健康、影响学院稳定以及影响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重大情况。

二、重大情况处置责任与程序

1.宿管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对学生中发生的重大情况,须视情及时妥善处理,并在当班期间上报主管领导。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在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主管领导的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事件性质,立即报告安全保卫处和学生工作处。

2.辅导员应经常深入课堂和学生宿舍,做过细工作,力求全面深入掌握学生中的基本情况。凡遇重大情况,须视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向院领导报告。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在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院领导的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事件性质,立即报告安全保卫处和学生工作处。

3.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应随时掌握本院学生中的上述情况。对辅导员报告的重大情况,应视情况及时妥善处理。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在及时妥善处理的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事件性质,立即报告安全保卫处和学生工作处。遇有特别重要并需上级专题研究解决的问题,另行书面报告。

4.学生工作处对学生重大情况应列入专项议题,制定处理此类问题的应急预案。凡遇各单位上报的重大情况,必须根据职责,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分管院领导请示报告,事后,应将情况处理经过存档备案;凡遇特别重要的情况,应向院领导报告。

5.遇有重大突发紧急情况,为争取最佳处置时机,宿管人员、辅导员、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处均可视情越级报告或者直接报警、报急救。但事后仍须按照重大情况处置程序,逐级上报处理经过。遇有特别重要并需上级专题研究解决的问题,另行书面报告。

三、对于学生中重大情况的掌握和处置,实行责任制管理。

宿管人员、辅导员、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处必须各司其职,确保责任到人。因责任心不强未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汇报处置而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视具体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责任。 




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预案

为了进一步预防和控制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我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定本应急方案。

一、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  员:院办主任、学生工作处长、教务处长、安全保卫处长、后勤处长、医务室医生、食堂经营者。

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原则:

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措施落实,快速处置的工作原则。

三、监测和预警

1、监测机构:学院医务室

2、监测内容:本方案要求开展监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①重大传染突发事件:如霍乱、肺炭疽、其他乙类或丙类传染病、非典,其它对师生造成危害的传染病疫情。

 ②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如因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在一周内集中出现10---20例病例等。

 ③食物中毒事件:学校食堂因食品污染造成的突发性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

 ④其它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如化学实验室有毒有害化学药品的丢失、泄露造成对空气、水源污染,重大安全事故等。

3、监测网络:建立和完善学院分管领导、办公室、学生处、医务室四级监测网络,并设专人报告,早控制、早治疗。

4、疫情报告电话:苏州高新区疾控中心:68081359、卫生监督所:68629863、

5、责任报告单位:事件发生部门、办公室。

四、报告与核实

1、责任报告人发现报告后,应及时向后勤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办公室报告情况。

2、学院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并向市教委办公室、苏州高新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报告。

3学院任何教职员工有义务、有责任向学院有关部门报告疫情和隐患,对于发现突发事件而不作为者,将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个人或部门相应的处理。

4、各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与市教委、苏州高新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联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尽快明确疫情的具体情况,并采取遏制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各级领导部门及时准确掌握学院的公共卫生状态,做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控制、处理等。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的预防意识。运用校园广播站、宣传栏等形式加强相关知识的了解,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正确认识和防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消除恐慌心理。

〈三〉建立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为核心的应急处置机构,严格执行重要动态日报制度,规范情况报告,保证信息畅通,随时做好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准备。

〈四〉开展物质储备和后勤保障工作,学院医务室、学生服务部根据突发监测预警,积极与后勤处报告,保障应急预防药品的供应。

〈五〉各类突发性事件处置完后,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学院将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的部门和个人,按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和学院相关制度查处,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

火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保证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及时、果断、有效地处理火灾突发事件,特制定应急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院办公室主任、教务处长、学生工作处长、后勤处长、财务处长、安全保卫处长、各二级学院院长。

对外新闻发布,由院办、党委宣传部负责。

学院成立应急分队:由学院校卫队担任,物业公司保安人员配合。

二、值班制度

  为了保证指挥畅通,及时、有效地处理火灾突发事件,学院行政值班室,由学院领导、中层领导干部、机关行政人员、辅导员值班;医务室、物业保安、门卫、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位,通讯设备开通;向全院师生公布值班电话。

三、请示报告制度

  1、各单位值班人员坚持每天16时前向学院值班室报告当天本单位安全情况,学院值班室每天20时向学院值班领导汇报全院安全情况。

  2、火灾突发事件发生时,发现人员或发生火灾事件单位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学院值班人员请示报告,讲清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事件简要情况及请示处理的意见等。必须同时报火警119和报120急救中心。

四、火灾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等级为一级

一级应急方案:学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集体到火灾现场指挥处理,医务室人员、驾驶人员、应急分队全部出动。          

五、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和职责分工

  1、学院发生火灾突发事件,在现场的师生、员工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学院值班室值班人员报告,讲清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单位等情况;

2、学院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需立即报告学院领导,并通知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医务人员等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理;

3、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医务人员等相关人员到现场后,学生工作处负责指挥相关人员,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制止事态发展、化解矛盾、劝说集聚的人员离开现场,视情通知伤亡学生的家长或教职员工的亲属;

4、院办负责车辆调配;

5、财务处负责经费保障;

6、发生一级突发事件,学院主管领导到现场指挥处置,并负责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口头报告。

六、突发事件善后工作

  1、学院火灾突发事件结束后,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各学院要加强思想工作,稳定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思想情绪,恢复学院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2、学院火灾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各学院及时调查处理,查明原因、明确责任,责成责任人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党团纪律处分,并向全院通报处理结果;

  3、学院火灾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一周内写出书面报告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4、火灾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属于学院管理教育不到位负主要责任的,学院应与伤亡的学生或家长、教职员工或家属协商解决,并赔礼道歉,按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经济赔偿;

  5、火灾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属于个人原因造成负主要责任的,责任自负。学院对伤亡者和家属给予相应的慰问,不给予经济赔偿。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