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师生午间错峰下课的通知

教字〔2025〕52号

教务处2025-04-25访问数:11

学校各单位:

为优化校园管理,确保师生安全有序用餐,自即日起实行午间错峰下课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1. 在体育场及实训场所上课的师生,中午11:55下课(第三四节课间不休息);

2. 在其他教学场所上课的师生,中午12:05正常下课。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执行,并做好相关通知与引导工作,确保错峰下课制度顺利实施。

 

教务处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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