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的通知

教字〔2019〕114号

教务处2019-10-21访问数:1490

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各二级学院须组织各专业开展期中考试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安排

1111-1115日(第11周)

2考试课程

各院请从本文附件1中选择本院班级中的考试课程3门左右,作为期中考试课程。另外公共外语(2019级护理专业)列入必考课程,不在3门课程之内。

3考试课程计划上报

各院填写教务处编制的附件1:2019-2020-1期中考试开考课程汇总表》于1028日前报送教务处备案,并及时通知学生做好复习准备。

4试卷提交及印制

各院需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最新试卷模板进行出卷,写清标明考核方式,标注闭卷形式。命题教师、专业负责人、系主任、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要层层把关,认真审核试卷,保证试卷命题规范及质量。111日前,各任课教师完成试卷命题工作,各二级学院完成试卷审核工作后提交至教务处统一印刷。

5考务组织工作

各教学部门务必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关于考试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清交手机,清空课桌,认真组织监考教师监考。各课程原则采取随堂考试模式,各二级学院负责安排具体监考教师、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其中涉及多个教学班且考试内容相同的课程应安排同一时间开考(可使用晚间时间组织考试),所有考试课程的考试形式须与期末考试形式一致

6成绩上报工作

各科期中考试结束后,期中考试成绩按不低于学期总评成绩的25%比例,录入正方教务系统,任课老师须于1120日前完成学生期中考试成绩录入和归档工作,录入成绩期间正方教务系统对学生不开放,1121日以后学生可以上网查阅本人期中考试成绩

附件1:2019-2020-1期中考试开考课程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试卷模板(期中考试试卷).rar

教务处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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