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结业证换毕业证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17-11-29访问数:1084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7年结业证换毕业证工作,现将换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2015届-2017届(2012级-2014级)截止目前毕业状态为“结业”的学生,具体名单参见《2015届-2017届结业学生名单》。

二、工作流程

1、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于11月21日-12月5日期间返校参加各二级学院组织的积欠课程考核(含毕业论文或设计)并提交《学生结业换毕业证书申请表》。各院应先查询《结业学生积欠项目明细表》中学生未通过项目,然后进行专项考核,此过程中请各院务必严格把控质量关。

2、各二级学院于12月6日将申请表、结业证书原件等材料整理后统一交至教务处初审。

3、教务处于12月6日-12月8日集中对提交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学生名单发至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

4、12月12日-12月19日期间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由各二级学院自行通知符合换证条件学生赴教务处(行政楼116办公室)换取毕业证书,办理领取手续时学生需出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领取,则要求领取人提交委托交领取书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

教务处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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