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学生处2018-12-03访问数:1427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努力做到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我院将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

    组长:邹艳星

    副组长:胡赛、袁晖、赵洪鹏、钱国君、王国东、张志豪、万方

    组员:全体大一、大二辅导员

二、活动主题

    喜迎十九大共筑中国梦

三、活动内容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紧密结合“喜迎十九大共筑中国梦”实践主题,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理论普及、文化艺术、教育关爱、创新创业、全民阅读等实践服务。各学院团组织要围绕以下方面组织队伍: 

    1、“我的中国梦・理论普及”服务团。深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厂矿企业等,重点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形式多样的普及宣讲活动。

    2、“我的中国梦・文化艺术”服务团。以弘扬时代精神、倡导文明新风为目标,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精心编排基层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贴近基层生活实际的文艺节目,到乡镇农村开展巡回演出。

    3、“我的中国梦・教育关爱”服务团。以关爱留守儿童为重点,组织大学生团队开展课业辅导、素质拓展、亲情陪伴等活动。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与东渚儿童福利院合作开展博爱青春志愿服务项目。

    4、“我的中国梦・创新创业”服务团。组织学生走进创业园、软件园、高新开发区,拜访有相关创业经验的校友、创新创业领军人物等,通过调查、座谈、访谈等方式,学习创新创业典型的成长故事,了解所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状况,掌握社会就业岗位和行业人才需求信息,培养职业素养和创新素质,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5、“我的中国梦・全民阅读”服务团。重点围绕全民阅读主题,各类读书节活动工作部署招募组建服务团,到村镇、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全民阅读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有滋有味读书,有声有色生活。面向农民工及其子女,开展“全民阅读手拉手”、“七彩的夏日・共享阅读”等志愿服务活动。

四、活动开展

    1、宣传策划阶段(6月16-6月22日)

    团委召开分团委书记例会,专门部署工作;各学院团组织结合本专业的实际情况,对服务地区进行调查,了解服务需求,确定服务项目,与服务地区做好联系工作,设计出严密细致、切实可行的总体方案;利用网络平台、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组建重点团队,鼓励学生在原籍跨专业自愿组成优势互补的社会实践团队,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

    2、活动实施阶段(暑假期间)

    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的正确引导,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指导服务团队开展好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对社会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富有成效的做法注意总结、宣传,及时上报;积极与新闻单位联系,加大对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力度;活动期间要求将新闻信息以简报的形式及时上报团委。

    3、总结、考核阶段(9月2日至9月22日)

    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学院团组织要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通过座谈、报告、展览、演讲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和效果。团委将进行进行评奖评优。

五、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

    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是发挥大学生人才智力优势、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学院团组织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整合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切实把该项工作抓好、抓细、抓实。

    2、完善运作机制

    各级团组织要建立完善社会实践基层需求调研制度,依据学生所学专业、兴趣爱好等,有针对性地组建、派出重点服务团队,每个分团委至少要组建一支实践团队。在活动组织实施中完善过程管理和规范机制,开展必要的思想作风和服务技能培训,选派相关专业教师带队指导。进一步开拓社会实践基地,并在此基础上,更多地建设新的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

    3、注重媒体宣传

    各团队要及时编辑、整理社会实践活动中的青春故事,通过文字、图片、微电影等方式,交流社会实践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为,将活动期间的新闻信息以简报的形式及时上报团委,团委将遴选优秀的经验做法上报团省委。

    4、加强安全教育

    要加强社会实践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增加广大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制。要制定社会实践安全预案,做到把握动态,及时上报信息,安全处置有效。

六、考核及表彰办法:

    组织评选“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暑期结束后各学院分团委及时总结社会实践活动情况,于9月22日(周五)前上交本学院全部《社会实践鉴定表》和“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附件:社会实践鉴定表.doc

 

共青团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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