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18学年秋季学生缴费的通知

财务处2017-06-14访问数:1010


 

各位同学:

    新学年缴费采用委托银行代收方式,现将缴费项目和标准通知如下:

1. 请各位同学将新学年应缴费总额(即将下述3项费用相应类别总和),于8月22日前就近存入学院代为办理的银行卡中,便于银行按时划转。新学年学校仍将采用电子注册系统,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主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不予注册。
备注:请2015级学生将学费等费用汇在学院统一办理的中国工商银行卡上。
      请2016级学生将学费等费用汇在学院统一办理的光大银行卡上。

财务处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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